一、本专业委员会的领导机构是主任委员会,由主任一名,副主任若干名组成。主任委员会任期与协会理事会相同,连选可以连任。
二、主任委员会主任、副主任委员由成员单位民主推荐,报协会批准后产生。委员离开所在单位后由原单位重新指派增补。
三、专业委员会依据需要和协商,设立必要的业务小组,通过自荐或他荐、协商产生组长和副组长。各业务小组组长、副组长在主任委员会闭幕期间组织和开展专业委员会的工作。
四、为了开展活动有一定的经费保证,设立会费标准会员单位每年每单位2000元,入会后同时成为上海市信息服务行业协会会员,享受协会的权利和待遇。已经是协会会员并已经缴纳会费的,加入专业委员会,只需要再缴纳1000元会费。
五、主任委员会每年召开一次年会,其会议决议须经三分之二以上的主任委员会成员出席讨论,到会成员半数以上通过方可生效。同时主任委员会实行例会制度。 其职责是: 1、讨论修改本专业委员会的条例; 2、选举产生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; 3、表决、任免由协会秘书处推荐的专业委员会秘书长,副秘书长人选提名; 4、确定本专业委员会有关业务小组的设置及牵头单位; 5、讨论决定本专业委员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; 6、审核新吸纳的专业委员会成员; 7、审议办公室提交的日常工作情况和经费收支情况的报告; 8、讨论、议定其他重要事项。
六、本专委会的常设机构是秘书处,秘书处设秘书长一人,如业务发展需要再设副秘书长若干人。秘书长、副秘书长由协会秘书处推荐,由主任委员会表决任免。 职责如下: 1、在主任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主持并处理本专委会的日常工作; 2、吸纳新会员; 3、与上级协会和其他社会团体保持经常的业务联系和合作。
七、根据数码互动娱乐产业发展的需要,由主任委员会决定设立针对某段时期特定项目的专业课题组。随着网络游戏产业的发展,逐步组织其专业方向稳定的业务组。 1、业务组组长由成员单位自荐,主任委员会同意; 2、业务组成员采取自愿报名,经组长同意,即可参加该组工作; 3、业务组受主任委员会领导; 4、根据国内外网络游戏及数码互动娱乐最新发展情况,每年进行1-2次专业委员会全体主任委员会的业务研讨会和展览展示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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